即食麵

在我走之前,我給今年才12歲的兒子教會了怎么去燒開水,怎么去泡即食麵,因為我不想在我不在的日子里我的兒子天天餓肚子,有東西吃總比餓著肚子要好很多。我的老公是一個又懶又沒有責任心的人,這次我決定要跟他離婚了,但是兩個孩子我不能一下子全帶走,因為我一個人的薪水也養不起三個人,我只好把大兒子放下,等我賺夠了錢就一定會回來接他一起走的。我把買好的即食麵都放得整整齊齊的,以便兒子果腹。